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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收购金业集团存六大疑点 在港遭小股东起诉

去年7月,《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举报称,宋林在华润电力斥资百亿收购山西金业集团所属资产包的过程中,存在渎职,致使数十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王文志的举报源于2010年一起百亿收购,以下即是此次收购案的六大疑点。


  华润向金业支付20亿“诚意金”

  “尽管以太原华润为运作平台,但整个资金出口在华润内部是很混乱的。”李建军告诉记者,“太原华润方面害怕承担过多责任,但每次都有董事长宋林的批条。”

  据《财经国家新闻网》2013年4月报道, 知情人士透露,太原华润与金业之间还存在着“诚意金”和风险担保协议,为完成收购,太原华润需向金业支付20亿元的“诚意金”。

  据知情人介绍,金业集团原股东要将其所持有的太原华润20%股权及股权项下所对应之收益权质押给华润联盛及第三方股东(中信信托),作为对原金业集团之税务承诺和债务承诺的担保,太原华润将20亿元“诚意金”支付给金业公司。

  “三个煤矿权证都无法合法地变更到太原华润旗下,金业集团应该归还20亿诚意金,但华润方面从来没有任何追讨的表示。另外,太原华润还为金业集团偿还了13亿元的贷款。”上述知情人士指出。

  • 责任编辑:陈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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