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两个矿的探矿权收购之前已失效
据《第一财经日报》2013年3月报道,2010年3月20日,山西博瑞矿业权评估公司(下称“山西博瑞”)受华润电力委托,开始对金业集团资产包中的原相、中社、红崖头三个矿井进行资产评估。
2010年4月28日,山西博瑞出具评估报告,原相煤矿的采矿权价值为41.69亿元,中社井田探矿权价值36.88亿元,红崖头井田探矿权价值4.89亿元。
但质疑接踵而来。
中社井田是金业集团2003年6月有偿取得的煤炭探矿权,当时的探矿权出让价4589.76万元(金业集团至今仅交了1840万元,尚有2749.76万元未缴纳)。但探矿权的有效期限在2007年12月29日已经到期。
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2009年11月15日《关于中社红崖头井田探矿权延续转让及划定矿区范围意见的函》(晋国土资函《2009》645号),明确指出:中社井田探矿权未在规定时间内申办延长保留期限,目前已超过有效期。
中煤远大咨询中心煤炭分析师张志斌介绍,探矿权可以延续,但必须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一般矿权到期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延续或保留等手续则视为放弃该矿权,如果是收购还应走转让手续。
“必须续办,不然属于非法开采。另外,如果不续办,就属于国有资产,到期后主管部门可以挂牌拍卖。”张志斌说。
既然该矿产尚存争议,金业集团为何能把中社井田作价36.88亿元卖给太原华润?
“这里混淆了煤矿和井田的概念,在协议中将中社井田称为中社煤矿,煤炭业内人士都知道,井田和煤矿完全不同,估值也有不同。金业集团花1840万元买到的井田,卖了36.88亿元,收益超过190倍,卖出了天价!”一位知情者说。
据煤炭专家李朝林介绍,煤矿和井田的概念确实不一样。井田是指煤炭资源储藏的一个范围,根据地质条件,有的具有开采可行性,但也有的井田不适合开采。
《第一财经日报》调查发现,在对中社井田进行评估时采用了“折现现金流量法”,此法的要点是假设中社井田2011年将年产150万吨煤,再以虚拟的150万吨煤的销售金额折现为现金流,由此推算该矿价值为36.88亿元。
但该种评估方法是否适用于对中社井田的估值,值得商榷。
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的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煤炭专家表示,通常一个矿由探矿权到产生矿井要七到十年时间。中社井田连探矿证都没有,采矿证更未办理,还有大量地质调查、矿井建设没做,评估机构假设其在7个月后的2011年就投入生产,并达到年产150万吨,明显不合理。
交易中涉及的另一个井田红崖头亦存在争议。2009年11月15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645号发函亦指出红崖头井田8#9#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延长探矿权保留期限。
金业集团2003年7月取得红崖头井田探矿权,缴纳探矿权评估价337.72万元,而以4.89亿元卖给太原华润后,获利144倍。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实地采访发现,目前中社井田和红崖头井田都处于未生产状态。
另外的原相煤矿,2004年2月获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09年2月。山西博瑞2010年3月的评估报告称“目前金业集团已向国土资源部上报了申请延续的有关材料”。
金业集团卖出的资产包里还包括两个炼焦厂。本报获得的一份举报材料称,其中一焦厂设备老化,工艺落后,是一个连年亏损的企业;二焦厂在收购时地上建筑手续不全,土地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还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4500万元。举报信中称,这两个厂被太原华润收购后,连年亏损,仅2011年就亏5亿多元。
太原华润第二焦化厂一位长期“留守”于此的工人向本报记者表示,自从收购之后就没有开工生产过。虽然第一焦化厂正在开工,但生产是间歇性的,而且是用以前储备的煤炭,因为自从收购之后,煤矿都没有再生产。
华润电力一位内部人士称,太原华润接手煤矸石电厂后,该厂大多数时间处于停机停产状态,竟被评估为2.3亿卖给了太原华润。
更为惊人的是,太原华润从金业集团收购时,山西金益化工有限公司只有批文,尚未设立,却被评估为6300多万元,让华润电力买走。
华润电力内部人士称,金业集团资产包的汽运公司,账面资产显示为4200万元,其评估价值却超过9000万元。这个公司的车辆不少已破旧不堪,有些甚至是没有牌照的黑车,评估时则不论新旧、残破,全按新车进行评估折价。这位人士说,华润电力接收这些车两年多来,根本无法使用。
上述三个煤矿的情况也得到了古交市国土资源局的证实。据工作人员介绍,中社井田的探矿权在2007年就已经过期,红崖头井田的探矿权是2007年~2009年有效。“两个矿权一直给他们保留着,但是没有人来申请,所以就一直处于保留期。金业将原相煤矿转给华润之后,领过一次采矿证,有效期是2011年7月7日到2013年7月7日,但因为在采矿权价款方面有争议,所以一直没有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