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市场关注的IPO财务专项检查进展、转融券试点范围扩大、完善“小红筹”监管措施、证券公司现场检查工作进展等十大热点问题进行了集中回应。
两个月9家企业提交自查报告
按照IPO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的整体部署,3月底前未及时提交自查报告并申请中止审查的企业,须在5月底前提交自查报告。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4月份以来截至5月30日,共有9家企业提交了自查报告,97家企业提交了终止审查申请,其中89家是未及于3月底前递交自查报告而申请中止的企业。
相关审核部门接收自查报告或终止审查申请的时间延长至5月31日晚9时,届时提交自查报告企业的家数如果超过10家,将仍采取随机抽取10家的方式产生下一阶段现场检查企业名单,如最终不足10家,则全部进入现场检查程序。
转融券试点范围及标的拟扩大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透露,不少证券公司希望能早日参与转融券业务,以解决自有证券不足的问题,也有一些机构客户希望参与出借证券。基于此,证金公司正在考虑扩大参与转融券业务试点的券商范围,并扩大转融券标的范围。
据悉,目前相关证券公司正在完善系统功能,优化业务方案,理顺业务流程,充实业务人员,一旦各项准备就绪,市场条件成熟,将分布有序扩大转融券业务试点范围。
今年2月28日,首批11家证券公司正式参与转融券试点,试点以来运行整体平稳,转融券累计成交金额达到6亿元,达到转融券业务的预期目标。市场普遍认为,转融券作为证券公司融券业务的配套机制,有利于完善我国信用交易制度,对证券市场影响较为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