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学锋:央企不怕中央巡视组

  央企要提心吊胆过年?2月11日,2015年第一轮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春节后展开新年首轮专项巡视:对象是中石油、中海油、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26家央企。这是中央巡视对象首次全部针对央企,而且创新方式方法,每轮一个组巡视两家,13个组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让巡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一时间,原本民怨很大的央企反腐败工作被空前看好,仿佛胜利在望。然而,说到底,巡视无法根治央企腐败问题,央企不怕巡视组——央企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制度相当欠缺,甚至长期以来的制度是利于、刺激央企腐败,对此巡视工作最多只能治标。

  先看不能腐——缺乏有效监督制衡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央企老总们长期享有绝对的权力。中石化总经理陈同海案发后,领导班子成员反映他朝纲独断,企业是其个人的独立王国。未建董事会的央企实行总经理制,权力高度集中。进行董事会试点的央企,由于所有者缺位、董事会建设远未成熟、一把手体制惯性、行政化任免(中央巡视组巡视的为副部级以上央企,负责人属高级领导干部)等原因,一把手体制、内部人控制等相当程度上还存在。

  权大的同时内部监督不力。纪检监察是国企传统的监督力量。由于纪委书记行政级别低于董事长、党委书记,这种监督实际上是下级监督上级,效果可想而知。一个外派监事会同时负责多家乃至四五家央企,从而很难实现当期监督,往往是事后监督,且以财务监督为主。由是,央企老总们权大、缺乏有效制衡监督,贪腐空间很大乃至成为贪腐的老虎,而非不能腐——顺理成章,央企贪腐频发、问题严重,如2014年第三轮专项巡视,在神华集团,中央巡视组发现,一些企业领导人操控重点合同煤审批权谋取腐败“黑金”,形成较大寻租空间。

  至于不敢腐:长期以来,法律、国资监管等对央企高管贪腐的查处力度严重不足,这可以从这两年来“突然的”大批高管落马(2014年有70多名国企高管落马;中石油等央企出现非常显眼的窝案)来反推——得益于高层加大反腐力度。既然查处很不到位,即收益大、风险很小,为什么不敢腐?

  最后是不想腐,说到底这是个利益问题。良好的利益机制可根治想腐的问题。然而,央企的利益机制长期被扭曲。首先,薪酬存问题。按时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的说法,对于央企高管薪酬的管理是半市场化的办法,明显比社会上同类岗位要低,而且低得比较多。央企负责人的平均年薪,2004年、2006年、2011年分别是35万元、47.8万、72万。一些央企负责人,企业规模大、业绩不错,如已落马的华润董事长宋林,年薪数十万元,若按西方大公司主流的薪酬机制,年薪可达数千万美元,相差百倍。对央企高管薪酬半市场化管理,这种机制显然是“反市场逻辑”的。

  同时,央企非常缺乏中长期激励。限薪、利益机制被扭曲,难道不是刺激想腐?破解之道,原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副局长周放生的观点值得一提:大量的案例证明凡是有经营者、骨干员工持股的企业很少发生腐败,减少国企腐败抓人是治标,建立好的制度才是治本。

  让央企高管们合法、光明正大地获得市场化利益,可从根本上解决不想腐问题:这方面褚时健早就提供警钟,但时至今日局面仅是小改观。

  按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毅今年2月的说法,一个时期以来,国资央企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腐败蔓延势头尚未遏制住。央企反腐败方面,被外界寄予厚望的中央巡视组地位特别崇高,作为强大的企业外部监督力量,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央企不能腐的问题。但其对企业而言只是很偶尔的巡视,而非现代企业制度下日常的强有力监督,因此解决不能腐的意义较小,根子还是需企业内部分权制衡的到位。

  不敢腐方面,日常应该靠内部有效的监督制衡(如民企,吴长江等即使是创始人、董事长,也会因为涉嫌贪腐、违规遭董事会、股东会驱逐,这体现了市场化公司治理的力量),出现违规问题后法律跟上,巡视组在其中只能偶尔起到一定作用。至于不想腐,关键在于激励机制到位,包括加速推进员工持股,此举与巡视无关。这个意义上,央企确实不怕巡视组。

  说到底,央企贪腐问题的治本之道是完善公司治理:首先是让央企成为市场化的主体(极少数公益性央企除外),破除特权;积极优化股权,力推员工持股,尽量打破国资一股独大;完善分权制衡的制度设计、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这种“震慑常在”会让贪腐者随时提心吊胆(而非偶尔的比如此次春节);薪酬、考核机制市场化——使市场在解决企业贪腐问题中起决定性作用,“贪腐圣地”央企最怕市场化的公司治理?

  (作者严学锋系大公财经特约评论员,财经作家,现供职《董事会》杂志。主要研究公司治理、国企改革。采访了大量公司高管,发表作品数百篇。)

责任编辑:李耀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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